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厦门是我国东南部的一座海港风景城市,位于东径118°04′04″、北纬24°26′46″,背靠漳州、泉州大陆、面对金门、与台湾、澎湖列岛隔海相望。厦门市天风海涛,青山绿水,奇卉异木,鸟语花香,天地玄妙造化,构成了独特的自然地貌,飞扬着沁人的色香神韵,素有“海上花园”称誉。相传遥远的古代,常有成群的白鹭息在厦门岛上,因此,厦门又称为鹭岛、鹭洲、鹭屿、鹭城、鹭津、鹭门,厦鼓海峡称为鹭江。人类生活在厦门岛上,可以追溯到距今三四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。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,则始自唐朝中时,至今已有1140多年了。厦门地处亚热带,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,温和多雨,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。年平均气温为21℃。景观:有异国风情的鼓浪屿、树影婆娑的万石植物园、神秘幽雅的南普陀、神威镇海的胡里山炮台、柔涛拍岸的鳌园,还有风光旖旎的环岛路、纯情天然的天竺山森林公园,拟建中悠闲宜人的轮渡文化广场,以及鼓浪屿海底世界、台湾民俗文化村等许多巧夺天工、绮丽多彩的人文景观,厦门的山海风光已成为福建省金牌旅游景点之一。